关于对过期内部、涉密文件及资料等集中清退、统一销毁的通知

发布者:刘志玮 发布时间:2016-12-13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和学校要求,现就集中清退、统一销毁无保存价值的过期内部、涉密文件及资料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清退时间

20161213日至20

二、集中清退汇集地点

临港校区行政楼517

三、统一销毁文件及资料的范围

1、按规定需要清理回收销毁的无保存价值的过期涉密载体(含电子信息存储载体、纸质载体、光盘等);

2、经鉴定已超过保密期限、无保存价值、确需销毁的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

3、各种已作废、有保密要求的内部资料、内部刊物;

4、本校产生的属于保密或内部性质的废纸;

5、无保存价值的涉及教职工、学生重要个人隐私的工作秘密资料。

四、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物资回收站(店)、个人流动摊贩等出售所有符合回收范围的涉密、内部文件资料。

2、凡因擅自出售涉密、内部文件资料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