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员工:
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特重申我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学校车辆和师生员工的私人机动车辆必须到保卫处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门时将“校园车辆通行证”放在醒目位置,并应自觉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二、校外车辆进入校园,需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进校事由及联系人,经安保人员核实后以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换取校内临时通行证,方能进入校园,出门时换回原证件。营运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校园内道路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各类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停放在停车位或停车线内。
四、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加强对各自教职员工的道路安全教育,一旦发现所在部门、学院的教职员工有随意乱停放车辆和其他违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现象,保卫处将与部门、二级学院的年终安全考核挂钩。
保卫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