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做好此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工作,保证申请工作的公正合理,学校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小组已完成对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第二轮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现将符合临港区域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资格、积分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 6月12日至6月16日。
如对本公示持有异议,请于2015年6月16日前向学校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小组提出,地址:临港校区建设办公室楼203室;电话:20943002;手机:18964586286。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临港区域限价商品住房综合积分排序
上海电机学院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小组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