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经学校搬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根据资产使用和搬迁工作的实际情况,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开展资产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学院将需要搬迁的资产(各类设备、营具),填写明细清单(见附件1),注明使用部门、保管人并报资产财务处。
2、各部门、学院将不需用的资产(各类设备、营具),填写调拨单(见附件2)上交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后勤基建处)。如要划拨至其他部门,需经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后勤基建处)核准后办理划拨手续。
3、各部门、学院将不能使用的资产(各类设备、营具),填写报废单(见附件3)上交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后勤基建处),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报废程序。
请各部门、学院于6月15日前将资产进行分类后分别填写资产明细清单、资产调拨单、资产报废单并报相关部门。
校资产管理工作组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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