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关于临港区域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临港区域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者要求具有购买本市商品房资格、临港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网上申请工作将于 5月20日开始,至5月27日结束。请教职员工仔细阅读《关于临港区域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学校临港区域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登记积分承诺表,符合条件的需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者根据要求填写完个人及家庭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打印后会同有关资料一并及时交学校临港校区建设办楼203办公室,所有递交材料均需申请人签字,相关证明材料如需原件一并递交。
请相互转告,及时登录上海临港官方网站递交限价商品房的网上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临港区域
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附:关于临港区域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临港区域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登记积分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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