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4年5月,我校开展了新一轮中层干部岗位聘任工作。根据我校《2014-2017年中层干部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沪电机院委组[2014]13号)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办法》(沪电机院委组[2015]21号),经校党委研究同意,自2015年5月14日起对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沪电机院委组[2014]24号《关于2014-2017年中层干部岗位聘任的通知》中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名单如下:
林文胜、王宏军、吕红芳、陈秀春、卿海龙、刘国军、金 辉、胡 强、张 曦、李 立、孙利钢、贾欣歌、陈 萦、梁红星、任晓明、张 静、
富立友、施新华
共18位干部。
二、考核内容
被考核干部在任职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
1、中层正职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配合。
2、中层副职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协调,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各单位要组建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分工会主席等参加的考核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四、具体安排
1、5月14-20日,个人总结。被考核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全面总结试用期内履职情况、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认真撰写试用期满述职报告并填写《上海电机学院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其中,中层正职干部报党委组织部,中层副职干部报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5月21-27日,述职及民主测评。考核单位组织召开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会,考核对象进行试用期满述职,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由考核工作组负责统计填写,并加盖党委组织部或二级党组织印章。
二级教学单位以及图书馆、工业技术中心参会人员范围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工会主席;三级机构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学校教代会代表、二级单位教代会代表;党外人士代表及学生代表等。参会人数较多的单位,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机关、后勤等管理服务部门参会人员范围为:本部门(单位)全体人员和服务对象代表。教职工人数较多的(部门)单位,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3、5月28日-6月3日,征求意见。党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廉洁从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核工作组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中广泛听取意见,主要听取对考核对象试用期内履职尽责、服务师生、遵守八项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向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分管和联系校领导汇报民主测评结果,并充分听取分管和联系校领导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校主要领导意见。
考核工作组对听取意见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填入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并由考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测评汇总表一并交党委组织部。
4、6月4-10日,确定结果。党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和相关校领导意见,结合考核对象日常表现等,综合分析、研究拟定建议考核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确定。
考核结果为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2、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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