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现开展关于15%岗位的工作量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晋升的工作,根据《上海电机学院15%岗位的工作量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晋升办法》具体要求(简称《晋升办法》,具体文件见信息门户人事公告),现把相关重要时间点告知如下,请教职工根据本部门相关岗位情况,参照《晋升办法》,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申请表见信息门户人事公告),过期不侯。
1、2015年1月9日前:符合晋升条件的教职工把申请表提交给操作部门(详见《晋升办法》)。
2、2015年1月16日前:操作部门严格根据学校核定的部门晋升岗位数(详见《晋升办法》),在岗位额度内(专业技术四级以上除外)推荐部门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且把其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给人事处劳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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