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29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沪教委青[2014]24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假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冬季来临,随着气候变化,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针对冬季的实际情况,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不在河道、水塘边玩耍,规范乘车、骑车和步行,不乘坐无客运营资质的车辆等。要强化应急安全知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方法,熟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二、深入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区域(校门、电动车充电场所、图书馆、食堂、变电站、电梯、宿舍)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重点监管督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加强车辆安全管理

   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安全情况复杂、隐患较多的特点,加强对驾驶员(班车及公务小车)的教育管理,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况完好安全。同时,有关部门要针对雨雪、冰冻、大风天气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班车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交通安全。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做好节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16:00前将安全自查报告报保卫处(安全自查报告在保卫处网页下载),2014年12月30日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上海电机学院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