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扩大我校同台湾友好大学开展深层次的教育交流和合作,为学生创造更多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台湾大同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通过友好协商,就学生交流合作项目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双方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赴以上三所大学学习。
一、选拔范围:上海电机学院本科2011级、2012级学生;专科2012级学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2、学业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者优先;
3、身体健康,无违纪、欠费等记录,符合境外学习的要求;
4、具有在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三、修读专业及课程: 请参见台湾学校网站
四、学分认定:
学生须在赴台前选定在台期间学习课程,并获得我校认可。学生返校后凭台湾友好大学成绩单申请学分认定。
五、修读时间及修读费用: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
学校 | 学校官网 | 学费+住宿费+保险 |
台湾朝阳科技大学 | 约10,000RMB | |
台湾大同大学 | http://www.ttu.edu.tw/bin/home.php | 约14000RMB |
台湾龙华科技大学 | http://www.lhu.edu.tw/ | 约9860RMB |
六、选派人数:每所大学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七、选拔程序
1. 学生根据选拔信息,确定赴台学习课程,填写报名表格,并于2014年11 月7日前自愿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2. 各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将《上海电机学院学生境外学习申请表》(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2015年第一批学生赴台学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14年11月10日前汇总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纸质稿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稿请发至qiaoyh@sdju.edu.cn;
3. 学校境外学习项目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赴台交流学生名单并公示,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名单。
如有疑问,请咨询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33
联系邮箱:qiaoyh@sdju.edu.cn
请各二级学院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认真组织开展学生选拔工作。
特此通知
港澳台办公室 教务处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学生境外学习申请表
附件2:上海电机学院2015年第一批学生赴台学习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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