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非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规定(暂行)》(沪电机院办[2013]95号)文件以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现有学校非经营资产的出租情况进行清理和上报。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认真排查房屋、场地、设备的出租使用情况,填写登记表,于10月20日之前上报至学校资产经营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昂电实业有限公司,华宁路121号
联系人:曹佩玲
联系电话(FAX):64302812,64300980-3017
Email: caopl@sdj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设备出租情况登记表
附件2:房屋场地出租情况登记表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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