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今年4月,学校为在职的教职工购买了“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现定于10月14日(周二)下午12:30-15:00,在临港校区教学楼B楼103教室进行有关保险的现场咨询及理赔工作。
保险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请在2014年4月1日后产生的医保门、急诊、住院的教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办理理赔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
2、门、急诊医疗完整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保发票);
3、病历复印件(需复印在A4纸上);
4、申请住院理赔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住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其他保险公司已理赔清单、地方减负清单(注:所提供的复印件需清晰);
5、理赔申请必须同时附上银行存折复印件(我校教职工提供绩效工资卡建行或浦发银行的复印件);
6、携带原件以备查看;
7、需退回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者,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每四张收据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申请单上注明,另需提供贴有4.2元邮票的信封一个,并写明收件人地址及邮编。
请相互转告,前往现场咨询。
校工会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