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2014年“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的节假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务必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体要求,尤其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不能确保安全的要严格实施停产停业。要厉行安全责任追究问责,全面部署国庆节前、节中、节后的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完善预案,立足防范,加强检查督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应急措施,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节前各部门、二级学院(部)领导要亲自带队,认真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集中力量对学校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教学设施、实验室、危险品仓库、配电站、地下空间、“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技术中心、校内营业场所等各类重点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部位(场所)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隐患自除。检查后要有详细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监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书面报告至校办及保卫处备案。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安全责任人在 9月29日将《安全自查报告》报保卫处(《安全自查报告》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在9月29、30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参与安全防范
节假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对师生员工(含临时工、外聘工)普遍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安全教育落实到位。驾驶车辆出行的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外出前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出行安全。
(一)教育师生员工离开学校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要求师生员工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忌在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
(三)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增强反恐、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
(四)教育师生员工在国庆期间探亲访友、返乡回家、外出旅游的过程中务必注意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自身权益,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出游时,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无安全措施的地方冒险。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跨省出游,如组织必须按规定由学校批准并制定安全方案;凡学生自发组织的,要履行报备手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教育,确定安全责任人。
(五)教育师生员工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离、返学校和国庆期间,严禁乘坐黑出租,不乘非法营运车辆、注重生命价值。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司机、私家车的驾驶员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
(六)国庆假日期间要保证学生正常用水(包括热水)、用电等基本生活需求,合理调配菜肴结构,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控,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七)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宿舍要完善学生出入信息登记制度,加强楼面巡查,防止违章用电引发安全事故。各二级学院要严密关注、关心困难群体和心理脆弱学生,加强行为疏导,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八)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国庆期间,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准擅自接待、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开启别人寝室住宿;不准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禁止在宿舍内动用明火,禁止在学校河边戏水、垂钓、捕捞,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做好国庆期间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节日前对加班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节日加班过程中要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护人员,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杜绝事故发生。
四、加强加班、值班和信息反馈
节日期间切实做好加班、值班工作,原则上国庆期间不安排加班,如确有需要,须将国庆加班名单和通讯方式于9月28日上报校办和保卫处,节中实行加班职工点名制度,并由领导带班。各校区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上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要齐全完整。各部门要配备能处置突发事件的人员值班,警卫人员要加强24小时巡逻检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部门应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节日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紧急情况(遇有学生意外死亡事故、集体伤害事故),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如实上报总值班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
对因玩忽职守、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发生被盗案件的部门,学校将按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条款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部门的领导责任,若触犯刑法则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放假离校前,各部门领导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344
闵行校区64300980*3084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110 38223048
闵行校区60304989或64300980*3081
保卫处
201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