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岗位聘任情况,2014年9月按沪电机院委〔2014〕17号《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兑现新聘岗位绩效工资,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1、我校已于2014年7月的财政工资上兑现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部分,并于2014年8月补发了1月至6月的岗位津贴差额。9月执行新聘岗位的岗位津贴。
2、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部分标准见附件。
3、工作量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绩效工资方案兑现,党政管理人员由人事处统一计算,二级核算单位按各二级单位的绩效工资方案由二级单位计算上报。
4、教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和查询工资明细:
工资明细查询可以查询“信息门户”-----“工资查询” http://my.sdju.edu.cn/
5、教职工如对绩效工资有问题咨询,请联系以下人员:
序号 部门 绩效工资经办人
1 机械学院 孙琳
2 电气学院 郭轶平
3 电子信息学院 宋晓勇
4 商学院 石冶
5 外国语学院 王宏军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伟
7 汽车学院 王艳杰
8 数理教学部 赵华
9 体育教学中心 蔡瑞金
10 高职学院 周晓斐
11 设计与艺术学院 周志勇
12 工业技术中心 吴董炯
13 人事处 赵国栋
14 人事处 胡强
人事处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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