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的安全稳定,学校与各二级学院、部门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的责任人,责任人应指定专人具体落实、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由于上半年学校进行了新一轮的教职工聘任,原部门安全员更换新部门的情况比较多,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开展,故重新开展兼职安全员上报工作,请贵各部门上报一名部门兼职安全员,并于9月22日前上报保卫处(文理楼111室,E-mail:yijx@sdju.edu.cn),具体落实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4年9月18日
部门安全员登记表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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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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