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重申贯彻《上海电机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20

全体师生:

为了配合临港校区二期建设施工,防止伤害事故发生,请全体师生员工认真执行学校《临港校区部分道路限行规定》和《上海电机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沪电机院保2005108号)的规定,在校园内规范行驶、有序停放机动车、助动车、自行车,以确保校园安全有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将对违反校园内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望全体师生员工认真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保卫处

2014120

上海电机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doc (32.5 KB)
2014-01-20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