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20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寒假、春节将至,随着气候变化,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各级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师生员工安全,严防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危机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针对节假日的实际情况,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各自肩负的安全责任;要强化应急安全知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方法,熟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强化危机管理,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必须建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责任落实。要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应急措施,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员工的事故发生。对因玩忽职守、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部门,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所在部门的领导责任。

二、深入开展节假期间安全大检查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有关部门要重点对门卫、图书馆、食堂、浴室、变电站、电梯、实验室、宿舍、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重点监管督查。以防火、防盗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并加以解决,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做好自查工作后,于120日前将安全自查报告报保卫处(安全自查报告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121日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三个校区的校园安全进行抽查督查。

三、全力做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工作

岁末年初,也是各类偷窃案件高发期,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教职工和外聘人员安全防范教育,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个人随身携带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止各类(电信、绑架)诈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主题教育,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和违章用电、用气而引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寒假不回家的学生要集中安排住宿,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确保留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有关部门要保证留校学生正常用餐、用水(包括热水)、用电等基本生活后勤服务,要加强宿舍治安防控工作,确保节假期间不发生偷、盗的治安事件,有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把寒假、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寒假前,要教育学生往返乘车途中、探亲、访友、旅游、社会实践活动中时,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情况复杂、隐患较多的特点,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和超速,严禁乘黑车。对于节假日公车出市予以从严控制。驾驶人员及车辆必须接受专门的教育培训和检测并登记备案;确保车况完好安全。同时,有关部门要针对冬雪、大风天气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车辆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交通安全。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承担起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切实做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认真做好节日加班、值班安全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寒假、春节期间需要加班的部门要在120前,向校长办公室上报加班人员名单并报保卫处备案。有培训任务的部门,在征得分管校领导和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假前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培训人员凭学员证进校。

  寒假、春节期间,在建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加班,不得不加班的施工单位,必须报学校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在校施工人员名单报送保卫处备案,并要落实人员加强现场监管。同时要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并派有能力处置突发事件人员担任值班工作。各校区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所有在岗值班人员必须尽心尽责,不得擅离岗位,如遇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协调处理。

节日期间,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各类安全信息及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突发事件(遇有学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总值班和保卫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如遇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344

    闵行校区64300980*3084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11038223273 

闵行校区6030498964300980*3081

特此通知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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