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中心、教学部):
学校的通勤车是为方便教职员工上、下班和校区之间的来往而设置,为了进一步规范通勤车管理和教职工乘车秩序,根据学校要求,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为了通勤车运行安全,原则上不搭载与学校无关人员。凡搭乘学校通勤车的教职工及其他人员,凭学校一卡通卡(或手机)刷卡缴费或专用乘车票上车,学校委托通勤车服务供应商上海新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具体管理。
二、至临港通勤车收费20元/次,包括:早晚上下班、午间、晚间通勤车辆;至闵行通勤车收费5元/次;宜浩佳园至闵行通勤车收费6元/次。
三、不刷卡、不提交专用乘车票的人员,通勤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上车。后保处定期将上车不刷卡乘车情况通报校组织部、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并从相关补贴中扣除相关费用。
四、对卡内余额不足、忘带卡的、刷卡不成功的可以请车内其他人员代刷卡缴费。
五、专用乘车票的申请领取和使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学生(含外国留学生)因私搭车,通勤车驾驶员视车辆空位的情况机动处置,但须刷卡缴费。
以上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通勤车票管理办法
2、2014年上海电机学院通勤车乘车票申请表
注:1、请于2013年12月26日前将2014年上海电机学院通勤车乘车票申请表交后勤保障处。
2、乘车票具体领取时间见校园网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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