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电机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2-1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13年,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同学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投身评估整改、校庆60周年和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提高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标,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和电机精神,为努力实现“中国梦、电机梦”涌现了许多好人好事。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文明办决定开展2013年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上海电机学院在职职工和在校同学均属评选范围。2013年上海电机学院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扎实开展评估整改、校庆60周年、教育实践活动、抗击菲特台风、社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为师生服务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4))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5)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6)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先进典型,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广泛发动和宣传,择优推荐好人好事上报校党委宣传部。

2.校文明办将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出上海电机学院2013年十佳好人好事。

3.为确保评选质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填写《2013年上海电机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申报表》,于2013年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uxr@sdju.edu.cn,联系电话:38223026。上报材料分为个人和集体(3人及以上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每部门申报数量不超过3件。

三、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来的2013年上海电机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由上海电机学院宣传部通报表彰,通过校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向获奖个人和集体分别授予荣誉证书。

 

                                   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十佳好人好事申报表.doc (54.5 KB)
2013-12-19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