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临港地区首批双限房工作即将展开,现将双限房申请资格条件公布,凡符合申请条件且有购买意向的教职工填写申请意向表,由各部门于11月20日前统一交至后勤保障处,以便我们开展后续工作。
咨询电话:38223253 盛征
后勤保障处
2013年11月11日
临港地区双限房申请资格条件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金满1年以上(首批限价房截止时间2013年9月3日),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应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致,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申请人家庭未购买过宜浩佳园、海洋大学教师公寓、海事大学教师公寓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职工: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或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
3、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拥有一定技能的专业技术骨干: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获得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及以上,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或取得区级以上科研、竞赛成果表彰奖励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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