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上海电机学院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开展关于校庆部门总结及推荐优秀校庆个人的通知,具体如下:
1、10月15日—10月21日,各个工作小组(团队)、部门和学院完成校庆工作小结,申报先进集体,推荐校庆筹备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等。以部门或工作小组为单位将“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交至人事处。每个工作小组(团队)提名先进个人不超过2名,管理部门提名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10%,二级教学部门提名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15%,被重复推荐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10月22日---10月25日,考核工作小组汇总各个工作小组和各个部门总结及评分情况。
3、10月28日前,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并产生校庆筹备工作先进提及和先进个人名单。
4、11月初,校级会议讨论审议。
5、召开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6、学校表彰。
联系人:单雪文,卜晶 联系电话:64300827,38223012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激励办法
附件2: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3: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 | 关于申报校庆集体奖及个人奖的通知.doc (41 KB) |
| 2013-10-15 11:44 |
人事处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