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闵行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19

  

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中共闵行区委组织部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进一步加快提高闵行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闵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闵人〔200617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319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3年闵行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本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领军人才“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361日后出生)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选拔。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1、高标准。按照“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选拔条件,分类遴选,宁缺勿滥。重点选拔从事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军人才。

  2、团队优先。申请者中,所带团队人才梯队建设良好且项目符合上海、闵行发展战略的,优先入选培养计划。

  3、分类选拔。按照自然科学和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体育类、经营管理类四大类开展推荐选拔工作。

  三、选拔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领军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以单位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通过评估评选和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基本程序是:

  (一)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推选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包括“两新”组织),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确定申报名单。填写《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并附相应原始材料复印件(具体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附后),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保局”)。报送前,单位需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

  (二)专家举荐或个人自荐的,可填写《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附件(具体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附后),报送所在单位初审,也可直接向区人保局举荐和自荐。

  (三)区人保局对专家举荐、个人自荐人选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会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审定初步人选。

  (四)审定的初步人选及其业绩材料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正式人选。在闵行党务公开网、闵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闵行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公示,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示结束,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证书。

  四、工作安排

1724日(周三)前递交电子材料至hr@sdju.edu.cn,包括《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

2731日(周三)900-1500闵行校区行政楼101室受理纸质材料的递交,请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装订。由于假期原因,请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操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根据《闵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0年被列入闵行领军人才培养名单的人员,且三年培养期评估合格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推荐或自荐参加2013年度的选拔。不推荐或不自荐人员,三年培养期满即自然中止,不再列入培养计划。

    

  附件:  

  1.闵行领军人才推荐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

  2.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3.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

                                                                        组织部

 人事处     

2013719

附件一:闵行领军人才推荐表.doc (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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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xls (2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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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领军人才推荐材料清单与格式要.doc (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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