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
我们将于2013年8月20号进行2013/2014学年老生学杂费及住宿费扣缴工作,请通知同学务必在2013年8月20日之前,将需交的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11、12级学生),足额存入学校统办的扣缴学杂费银行卡中。已成功贷款的同学,不要将生活费存入此卡;否则在扣划学费、住宿费时,有可能误将生活费扣除,从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谢谢配合!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李老师,咨询电话:38223003
详见附件:
财务处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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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9
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
我们将于2013年8月20号进行2013/2014学年老生学杂费及住宿费扣缴工作,请通知同学务必在2013年8月20日之前,将需交的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11、12级学生),足额存入学校统办的扣缴学杂费银行卡中。已成功贷款的同学,不要将生活费存入此卡;否则在扣划学费、住宿费时,有可能误将生活费扣除,从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谢谢配合!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李老师,咨询电话:38223003
详见附件:
财务处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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