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2013年度上海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工程师、馆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审议工作即将组织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议对象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将组织开展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
2、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二、关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审议材料的要求
各有关学校人事部门应严格按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的相应要求,受理申报审议的材料。
三、关于未通过审议对象重新申报审议的问题
2012年度及以前未通过审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重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按规定必须提供审议否决后所发表符合规范的新材料,方可正式受理。
四、关于收费标准和交付办法
201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费每人600元(材料2套),随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交付。
五、关于时间安排问题
1、2013年9月25日前材料送至所在部门,部门汇总后于9月30日前送交人事处(临港文理楼202室)
2、2013年10月,学校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集中送交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办公室材料组验收。
3、2013年11月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审议。
4、预计2013年12月反馈评议结果。
工作联系电话:38223002
人事处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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