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校级竞争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5

 

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为了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加速构建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科研、教学团队建设平台,提升师资队伍的总体水平和素质,通过正向激励,使有真才实学的高级人才能脱颖而出。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学校2013年6月9日第8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校级竞争聘任办法。

一、校级竞争岗位设置原则

   1、学校在岗位设置和分配时,根据上级下达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数预留一定比例(初定10%,以后根据学校高级岗位比例变化可适当调整)的名额作为校级竞争岗位。

   2、学校每年根据学校高级人才队伍状况下达年度校级竞争岗位具体指标数,首次2013年下达年度校级竞争岗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名。

二、申报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员。

    2、通过上级学术部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审的人员。

三、校级竞争岗位聘任程序

    1、由本人提出应聘书面申请,填写《校级竞争岗位申报表》,并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

    2、各二级部门聘任小组负责对聘任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并填写部门推荐意见。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评议和面试。

   4、学校组织对申报教师系列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及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对申报其他系列人员只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

   5、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与聘任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投票表决通过,报院长办公会批准,人事处公示聘任名单。

    6、学校发文公布聘任名单,颁发聘书。

四、其他

    1、校级竞争岗位的聘期

    聘期一般与学校的岗位聘任周期相结合,即从聘委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轮学校岗位聘任周期结束为止。

    2、待遇与考核

    校级竞争岗位待遇、考核标准及要求与同级非校级竞争岗位相同。

五、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受理材料和时间安排

   1、填写《上海电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校级竞争申报表》一式两份和汇总表,并提供表格所涉及内容的佐证材料原件一份。

    2、7月8日送交所在部门,7月9日下午四点前部门汇总送交人事处(临港校区文理楼202室)。

 

    工作联系电话:38223002

 

 

 

人事处   

2013年7月5日

 

 

沪电机院人[2013]192号.doc (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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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校级竞争申报表.doc (8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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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xls (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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