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在我校临港校区就读的毕业生就业实习,凡住宿在临港校区的毕业生可以申请闵行校区招待所住宿,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申请原则
1、毕业生根据就业实习实际情况自愿申请;
2、根据闵行校区招待所实际情况,按照先申请先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外地学生的原则落实,床位额满为止;
3、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未经允许学生不得随意调换;
4、招待所提供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包括床褥、床单、枕头、被子、被套、暖水瓶、洗脸盆等),收费标准按学校后服中心招待所标准收取。
二、申请条件
1、已缴清学杂费或已办理相关绿色通道并已办理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生;
2、已签订《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且用人单位确需学生在企业就业实习;
3、遵守上海电机学院宿舍管理有关规定,住宿期间无违规行为。
三、申请流程
1、一般从每年的3月份开始,毕业生自愿填写《毕业生招待所住宿申请表》,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2、携带相关申请及协议书,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3、至闵行校区公寓部办理入住手续。
四、其他
1、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管理;
2、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生处;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另注:2013年暑期临时住宿资源:男生共有28床,女生共有12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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