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管理需要设置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职数内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将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已通过上海市新升本科院校联合评议工作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议人员的聘任。
2、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新进教职工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等级的认定。
3、其他系列(除教师、研究、实验系列以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包括:校外通过考试取得证书、校外相关机构评议已取得相关证明。
二、工作流程:
针对第1种类型:各部门需结合联合评议工作机构的评议结果和岗位空缺情况,等额申报,确定拟聘人选并给出聘任意见,并将结果在部门进行公示。
针对第2-3种类型:
1、拟聘教师完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新版)一式三份。
2、完成书面申请(由部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联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教工认定只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第3种申报类型需提供考试取得的证书或相关机构评议结果的证明等)交至所在部门。
3、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部门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学院填写信息汇总表。
所有材料请于于5月20日前送交所在部门办公室,各部门汇总后送交人事处师资科(临港校区文理楼202室),电子版汇总发送至hr@sdju.edu.cn。
人事处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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