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学年度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外〔2013〕24号)的要求,学校将实施2013年“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遴选等工作。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资格详见《2013年上海“海外名师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请各学院于5月4日前将填妥的“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和“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至shenz@sdju.edu.cn,并将经装订成册的纸质申请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纸质申请材料含:
1、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样式参见附件);
2、三封推荐信或介绍函(其中至少一封应来自国外相同学科、专业的专家或相关机构,并附翻译件);
3、拟聘对象本人签字同意的函件并附翻译件;
4、拟聘对象如是外籍华人请附本人护照复印件;
5、填写拟聘对象的基本信息,附专业特长介绍和申报理由(样式参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学年度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沈志 联系电话:3822303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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