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简介
1.2022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开展 。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
2.招生对象:硕士研究生:
3.招生专业: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4.语言要求:雅思5.0级以上,具体要求参加各学校网站,外语成绩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提供。
5.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 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6.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 院 校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留 学 院 校 网 址 链 接 等 相 关 信 息 请 登 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7.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 岁(2004 年8 月31 日以前出生)。
8.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二 申请条件
1. 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 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 周岁(2004 年8 月31 日前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选拔办法
1.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2 年1 月10 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 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 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2. 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 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1 月20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 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 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3.应提交材料
1.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2. 申 请 人 须 于2022 年1 月10 日 前 登 录 匈 方 网 上 申 报 系 统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 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在 网报时填写2 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 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
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 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匈 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2022 年7 月15 日前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 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 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五、派出
1. 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 为准,一般为8-9 月。
2.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3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