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海(境)外名师”项目的开展情况,更好地发挥海(境)外名师对学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的促进作用,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海(境)外名师”项目管理办法》(沪电机院国交〔2021〕78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相关二级学院提交“2021年度校级海(境)外名师结项工作报告”(长、短期)及“2021年海(境)外名师汇总表”,具体介绍本学院年度海(境)外名师项目开展情况。(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各相关二级学院提交以下项目材料:
(1)海(境)外名师课表(远程授课提供授课时间安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syllabus)、教案、成绩单;
(2)学生名单(班级、姓名);
(3)海(境)外名师授课、开展科研活动的照片;
(4)海(境)外名师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及评价;
请各二级学院突出阐述海(境)外名师的实际工作和作用,真实反映项目的实施过程,梳理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并将上述纸质(盖二级学院章)文档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21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puzw@sdju.edu.cn。联系电话:38223016。截止日期:12月17日。
附件1:海(境)外名师(短期)项目结项报告 (2021).doc.doc
附件2:海(境)外名师(长期)项目结项报告 (2021).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