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实验室2020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3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假期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寒假前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202018日之前,各二级学院应当对职责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形成闭环。

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实验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相应级别的安全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内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巡查。

(二)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做好水、电、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相关安全防护和封存工作。

(三)假期中需使用的实验室,所在二级学院(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电器、饮食和留宿,保证实验过程不离人。

(四)根据附件《假期用实验室名单》相关要求,登记假期使用实验室情况表并在18日之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也将在18-9日学校安全大检查之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室做安全抽查。

联系电话:38223139

联系人:李老师  胡老师

假期用实验室名单.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