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开展“为十八大安全护航”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0-1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学校良好的安全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为十八大安全护航”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电安监(2012)029号)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经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为十八大安全护航”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专项行动的重点

(一)开展以“重点危险源”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整治行动

1、气瓶(乙炔、氧气瓶)、电梯、起重机械、配电房等“重点危险源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规定严格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实时跟踪。

2、归口管理部门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到点到岗,管理上要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监控、有预案、有防范、有专人管理、有记录。

(二)开展以“严格执行五项规定”为重点的交通班车安全检查、整治行动

1、各部门、二级学院应组织一次全员交通安全教育。

2、后勤保障处要把好驾驶员的“健康确认”关,随车车长在开车前须对驾驶员的健康进行察颜提醒,发现驾驶员身体有异常情况不适应驾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调整驾驶员,驾驶员务必做到:不疲劳驾驶、不违章驾驶、不赌气驾驶、不带病驾驶。

3、对交通班车五项规定:驾龄、限速、车长设置、设备配置及应急预案等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再检查。

(三)开展以“防火灾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整治行动

1、对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地毯式”检查、整治,重点突出对餐饮、超市、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器材、电气线路、逃生通道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2、加强对物业租赁场所(包括自管物业)“三合一”的整治和取缔。

3、加强对火灾等事故预案的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开展以“反三违”为重点的现场安全检查、整治行动

1、各部门要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点检查起重作业人员、电焊工等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违章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并进行严厉处罚。

3、重点检查学生实习前安全教育情况和现场违章操作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制定本单位安全行动计划,要明确责任人负责计划的实施。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重点部位和易发、多发事故领域,主要领导要带队蹲点,靠前指挥,跟踪问效,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隐患治理,务求实效

对发现的隐患要细化分级,按轻、重、缓、急,认真整改,对一些难度大,危险性大的关键问题要做到“五到位”,即: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加强督查,严格责任

1、学校领导将带班对下属各部门、二级学院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

2、在督查中,一旦发现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工作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立即开具责令整改通知单,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部门领导进行约见谈话,或作相应处理。

(四)各类信息,及时上报

1在十八大召开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一旦发生事故须立即报校办或保卫处,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

2、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每月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并在11月15日前要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

 

保卫处

2012年10月10日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月报表.doc (32 KB)
2012-10-10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