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0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12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为尽快落实此项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申报,现就2012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和资助额度

为了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探索以为题或课题的教学模式,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氛围,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启动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遴选不超过110个项目上报市教委。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1万元,可上下浮动3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套。

二、申报条件

1、主要面向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在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方面有浓厚兴趣,具有较高的主动学习精神。

2、学生对项目选题要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并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

3、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学生在项目实施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保证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各项目参与者(含主持人)最多不超过5人,不少于3人;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学院联合申报项目,鼓励高低年级学生搭配。

5、指导老师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讲师,长期致力于教学,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每位教师原则上指导1项,特别优秀的可指导2项。

三、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

2、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3、自主实践:要自主设计提出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

4、符合国家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如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领域的选题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

1、2012年9月29日前,各二级学院做出具体布置,组织申报,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申请书的填写并上报至二级学院;

2、10月8日~10月12日,二级学院组织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学生根据提出修改意见完善项目申请书;

3、10月15日~10月18日,二级学院完成项目的评审工作,汇总并排序上报教务处,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过时不受理;

4、10月19日~10月26日学校组织评审并答辩;

5、10月29日项目公示;

6、10月30日110项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并上报教委。

联系电话:38223030 专业建设管理科

邮箱:jiaj@sdju.edu.cn

教务处

2012年9月1日

附件一: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2012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上海电机学院关于“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四:上海电机学院关于“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rar (42.77 KB)
2012-09-10 16:53